苏仙区检察院出台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
来源: 作者:笔名 2019-06-03
近日,苏仙区人民检察院制定出台《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办法的出台,为建立专业化、职业化的书记员队伍,充实检察辅助人员,保障检察工作顺利进行补齐了短板,标志着苏仙区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试运行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办法共二十二条,对聘用制书记员的额度配置、招聘方式以及管理模式、薪酬等作出规定。办法明确,聘用制书记员是指该院依法聘用的从事服务性、事务性、保障性检察辅助性工作的人员。办法要求,应当充分发挥司法人力资源作用,将在编书记员和不具备担任检察官助理能力的司法辅助人员安置到书记员岗位。根据司法体制改革办案组织“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的配置模式,书记员的总额度,以入额检察官为基数,按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1:1:1的配置比例确定,书记员不足部分采取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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